兼职时间的规定如下:
每日工作时间:
兼职工作的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。
每周工作时间:
兼职工作的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得超过24小时。
因此,兼职时间每天不超过4小时,并且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。这种用工形式被称为非全日制用工,主要适用于以小时计酬的工作岗位。
需要注意的是,如果兼职工作的时间超过上述标准,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建立正式劳动关系,并不得再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。
相关文章:
中纪委明确!公职人员禁止干6类副业08-15
弹性退房难在哪儿?一家“24小时退房制”酒店的特别启示07-28
福建省永泰县发布暴雨橙色预警07-27
男子突发奇想下班划船回家,花了3小时07-16
山西省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07-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