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全对方车辆的费用 取决于保全金额,具体标准如下:
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,每件交纳30元。
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照1%交纳。
超过10万元的部分,按照0.5%交纳。
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。
因此,保全对方车辆的费用可以是30元(如果保全金额不超过1000元),或者是按照上述比例计算的金额(如果保全金额超过1000元但不超过5000元)。如果保全金额超过5000元,则费用上限为5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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