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的结尾应当注明 署名和 时间。具体来说,结尾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:
惯用语:
例如“特此通知”、“希周知”、“请按此执行”、“请贯彻执行”等,这些惯用语可以根据通知的具体内容和目的进行选择,也可以不使用。
发文机关:
如果标题中已经写明,结尾部分可以省略不写。
成文时间:
年月日写在落款下方,年份要详细写,不可简写。
此外,结尾部分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使用不同的结束语,例如“请即复函”、“特此函告”、“特此函复”等,以表达礼貌和正式性。
综上所述,通知的结尾应当包括署名和时间,并根据需要添加适当的惯用语和结束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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