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防证明通常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具。具体来说,消防许可证和消防安全合格证明等消防证明文件,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(消防科或支队)申请消防安全检查通过后发放。
提交申请:
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交消防验收申请。
准备材料:
通常需要提供消防检查申报表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消防验收合格的法律文件复印件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材料。
现场勘察:
消防机构会对申请场所进行现场勘察,并进行审核。
审核合格:
审核通过后,消防机构将颁发消防安全合格证明。
请注意,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,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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