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职证明应当包含以下必备内容:
1. 劳动合同期限
2.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
3. 工作岗位
4. 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
离职原因属于可备项,如果需要填写,应当如实反映,并且不得随意填写,以免产生法律风险。离职证明应当加盖公司公章,并注明开具证明的具体日期。
需要注意的是,离职证明出具的对象通常是其他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,因此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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