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区矫正是由 司法行政机关(司法局)及其派出机构(司法所)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,对符合条件的罪犯进行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。社区矫正的目的是矫正罪犯的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,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。
具体而言,社区矫正由矫正对象户口所在地的乡镇(街道)司法所负责管理,确保矫正措施贴近矫正对象的实际生活环境,提高矫正效果。司法行政机关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,而公安机关则负责社区矫正的执法工作。
此外,社区矫正机构还包括社区矫正领导小组,小组成员由司法局、公安局、法院、检察院、民政局等单位组成,其中司法局是牵头部门,基层司法所是具体实施部门。
综上所述,社区矫正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实施,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提供协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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